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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浏览量:

为严谨治学,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位论文参考文献著录和注释,本学期继续启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相关要求如下:

一、检测对象

凡本学期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均需进行检测。

二、检测的组织与实施

1. 检测论文命名 

各单位通知答辩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论文(PDFWORD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指定专人检测。

论文必须按下表规则命名,否则不予检测。

论文类别

论文命名

博士论文

BS_姓名_学号

学术硕士论文

全日制硕士

XS_姓名_学号

同等学力硕士(含高校教师等)

TS_姓名_学号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

ZS_姓名_学号

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检测后可下载打印检测报告(去除引用文献的全文标红版)供研究生及导师参考。

2. 检测方式及结果界定 

各单位应采取系统检测和专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论文检测;同时,参考下表,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制定论文检测结果重合率界定值及处理办法,并报学位办备案。

去除引用文献后重合率界定值及处理办法

序号

重合率界定值(A)

参考处理办法

1

A5%

自行修改,导师审定后送审

2

5%A10%

导师、导师组审定:修改后送审或取消答辩资格

3

10%A15%

学位评定分会或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机构审定:修改后送审或取消答辩资格

4

A15%

取消答辩资格

对超过界定值的论文,应由单位负责人会同导师(导师组)、学位分会或根据需要组建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机构认真分析检测结果,对不同性质的重复做不同处理。对于引用不规范的,要督促更正,规范引用。对于存在抄袭剽窃的,要按照学校学术不端行为有关处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引用虽然规范,但引用过量的论文,也要制定出相应的总引用率(不含自引)界定值,由导师、导师组及培养单位审定答辩资格。

3. 注意事项

仅限检测本单位答辩申请人学位论文,且只限检测一次,禁止检测其它任何论文否则将影响本单位重合率统计结果;

送审论文纸质版与检测电子版必须一致,各单位应适时进行抽查比对;

检测目的是为了督促研究生在论文写作中规范引用学术文献和资料,而不是帮助鉴定是否存在抄袭。因此,对于检测发现论文确实存在抄袭现象的,各单位应对作者进行严肃处理,不能将检测变成帮助研究生变相抄袭的工具。

4. 学位处监控与抽检 

学位处将在管理后台适时监控各单位检测过程及结果,统计并公布高重合率论文。同时,在论文答辩后学位处将对通过答辩的论文再次抽检,并对论文送检电子版和送审纸质版进行比对。若发现在上次检测中就存在的问题未作实质性修改,以及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不一致、存在恶意抄袭剽窃、故意逃避检测等问题的,将取消论文作者的答辩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导师、培养单位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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