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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告
本科课程助教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1      浏览量:
 
2013-2014(一)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申请通知
为支持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同时增强研究
生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实施本科生课程助教制。申报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并曾修读过担任助教工作的课程或相关课程,且成绩优良。
一、助教的聘任程序
1. 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根据学院发布的《2013-2014(一)本科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和《2013-2014(一)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表》(见附件),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表格”,双面打印),向学院申请。申请表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到后主楼1616本科教务,电子版发送至xuxing@bnu.edu.cn。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1022日下午17:30之前。交纸质版申请表时,请告知学号和电话等信息。
2. 经主讲教师评审同意-报系主任批准-学院审核后,助教与主讲教师、学院签署《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见附件),培训后上岗工作。
3. 助教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二、助教岗位的工作职责
(一)助教须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    协助教师做好搜集教学资料、准备课堂学习材料和讨论材料等课前准备工作;
2、    协助教师记录学生课堂考勤工作;
3、    协助教师批改作业登录成绩和维护电子教学平台;
4、    协助教师组织学习交流和讨论,承担课外答疑;
5、    协助教师做好实习、实验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    做好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完成教师布置的其他助教工作。
(二)助教岗位的标准工作量为10学时/周。为保证助教的专业学习,助教每周的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10学时。
三、助教的待遇
助教全额岗位津贴为1000/月(根据班级规模人数进行分配),由学院按月填报研究生助教津贴申报表、劳务表,报财经处发放。
四、助教岗位的考核
1、学院在学期中不定期抽查助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助教工作情况。在学期末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助教自评、学生评价、主讲教师考评及学院综合考评,由学院组织填写助教岗位考评表,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
2、助教出现无故缺岗1次,主讲教师和院系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扣发其岗位津贴;缺岗2次以上,取消其助教工作岗位。学院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不再聘用为助教。
3、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担任助教岗位,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解除聘任。
以上的具体内容可以查看《2013年本科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咨询电话58806890,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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