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依据
1. 研究生手册中的《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19年5月修订)》(http://jwb.bnu.edu.cn/post/125145 );
2. 教务部《关于开展2019级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jwb.bnu.edu.cn/post/131378 );
3. 各专业培养方案(http:/yjsjx/pyjh/index.html )。
二、考核条件
1. 博士生完成公共课程和学位基础课的学习,成绩合格;
2. 掌握本学科的研究历史和现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动态;
3. 掌握本学科科学研究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4.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充分了解学科发展现状和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尽早确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本课题的研究意义、研究价值、文献综述、研究目标、研究计划、研究方法、查新报告等,确定研究工作中拟解决的学术难点、技术关键点、创新点和预期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须与就读的学科领域相符,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选题。应加强选题的查重查新工作,确保学位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避免论文研究工作的重复性。
三、考核组织
中期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组员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鼓励聘请校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参加考核小组。
另设记录员一名。
四、考核时间
一般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填写《博士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经导师和主管领导同意,可以延期考核。未办理延期手续或申请未准而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五、操作步骤
中期考核的相关内容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graduate.bnu.edu.cn/ )“研究生培养—培养过程—环节—中期考核-开题报告”中录入并提交。
1. 录入开题报告内容;
2. 导师确定考核小组成员后,在系统中设置考核小组;
3. 导出《中期考核情况记录表》,打印一份;
4. 导出《开题报告评分表》, 为主席及委员每人打印一份;
5. 参加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基本知识的测试。测试总分为100分,答题时间限制为60分钟,取得90分及以上者即为通过。测试不通过或未参加测试者,将无法提交中期考核的审核结果。测试时间为每年11月1日00:00至次年8月31日24:00。答题测试不限次数。如果测试不合格,两周后方能进行再次测试。
延期参加中期考核,在系统中“研究生培养—培养过程—环节—中期考核-特殊情况申请”栏目中填写并提交,导出纸质申请表,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后主楼1616办公室。
六、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活动应公开举行,记录员在《中期考核情况记录表》上进行记录,考核小组成员、记录员在《中期考核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论文选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二等级评定。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提议,本人申请,经导师和主管副院长同意,可以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重新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在三个月后申请参加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应予退学。
考核不合格予以退学的博士生名单由考核小组提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院报教务部,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后,在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需要更换论文选题,应重新做论文开题工作和中期考核。论文选题变动情况的界定和是否需要重新做论文开题工作的决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更换论文选题的申请须在第一次开题和中期考核半年后才能提出,而且只能更换1次。
七、提交材料
中期考核结束后,将以下材料交到后主楼1616办公室:
1. 中期考核表一份,除备注、院系所意见和培养办公室意见空白,其他意见、签字和时间均不能为空;
2. 开题报告评分表,份数与考核小组人数一致,评分、总评、意见、签名和时间均不能为空;
3. 中期考核情况记录表,记录内容、组长、记录员签字均不能为空;
4. 开题报告(封面下载:http://jwb.bnu.edu.cn/post/4b2508 ),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
5. 如果考核小组中有校外专家和校内院外专家,请专家填写相关信息:https://docs.qq.com/form/page/DUldOS1RzYnVNZkdq?_w_tencentdocx_form="1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19年5月修订)》和教务部《关于开展2019级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准。
以下事项由博士生和记录员协商完成:
1. 提前到后主楼1618预订会议室,通知考核小组专家时间地点;
2. 至少提前半天到后主楼1618取会议室钥匙;
3. 考核前一天再次提醒考核小组专家时间和地点;
4. 清理会议室,归还会议室钥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