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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浏览量:

各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校组通[2020]5号),请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1.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

2.党员个人捐款一般不超过100元。

3.患病或因家庭成员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党员可不捐款

前期已自愿捐款的党员,可不再捐款,但捐款数需填报


二、捐款使用

学校代收党员自愿捐款后,全部汇交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由其转交北京市委组织部,并统一上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将汇款转交财政部,由财政部根据疫情实际和各地需要统一安排使用。捐款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三、工作要求

请各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员自愿捐款。

1.请各支部通过网络捐款等灵活方式组织捐款(不建议采取线下聚集的方式组织捐款),并做好捐款登记。

2.请支部书记于2020年3月1日(周日)22:00前,将全部捐款转账至银行账户(账号:6217 9001 0000 0674 989,开户行:中国银行北太平庄支行)。转账时,请务必填写附言——“XXX党支部捐款”。转账后请保留转账截图。

3.转账完成后,请填写捐款登记表,并于2020年3月1日(周日)22:00前,发至邮箱jgfdw@bnu.edu.cn,以便办理为捐款党员开具捐款收据等事宜。


联 系 人:王骏,jgfdw@bnu.edu.cn



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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