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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量:

中国共产党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办法

师经管党委发〔2024〕006

(2024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15vip太阳集团党委会会议第一次修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院学生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鼓励模范带头、争做先锋的积极势头,营造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良好氛围,中国共产党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参照《北京师范大学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奇数年春季学期。


二、评选原则

每年度评选10-20人。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中国共产党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的正式党员,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方向正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组织和参加党建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3.在学校党委、学院党委或党支部承担重要工作,对学校和学院党委、党支部各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和学院党委、党支部赢得重要荣誉的优先考虑。

4.在专业领域中有良好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学业表现、学术能力、工作能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

5.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无挂科记录,无处分记录,无不良生活习惯。


四、评选流程


1.申请

学院党委公布评选办法,并由各党支部转达至支部党员。即日起,有参评意愿的党员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党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党委邮箱jgfdw@bnu.edu.cn。

需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如下:(1)下载并填写《中共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优秀学生党员申请表》(一式六份,正反面打印);(2)成绩单(系统自动打印);(3)申请表中提及的佐证材料(一份即可,总共不超过5张A4纸)。


2.初评

学院党委成立包括学院党委委员、专职辅导员、教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在内的评选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核查,并对有效申请进行筛选,初步确定优秀学生党员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终评

评选委员会组织学生优秀党员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通过集中讨论和不记名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获奖名单经学院党委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表彰与奖励

1.学院党委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党支部书记述职会上进行表彰。

2.给予优秀学生党员适当加分奖励,优秀本科生党员加分纳入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优秀研究生党员加分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综合成绩。具体加分详见《15vip太阳集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15vip太阳集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3.15vip太阳集团网站、“北师红色小糯米”微信公众号对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六、附则

1.本办法由15vip太阳集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办法》(师经管党委发〔2021〕002号)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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