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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度“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1      浏览量:

        为保证“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效果,促进大学生及时总结创新研究成果,我校将于2013年12月对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度“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如下:

一、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提交:

以项目组为单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如下:

1. 撰写项目进展中期报告。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撰写项目进展中期报告(附件1),文件请以“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 撰写项目中期学术报告。项目组需要撰写中期学术报告一篇(WORD格式),不少于3000字(含图表)。学术报告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选题背景、方案论证、研究方法、研究阶段性结果、创新点等)。学术报告内容必须与作者所承担的项目一致。学术报告格式要求参照附件2,文件请以“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学术报告名称”命名。

3. 提交反映项目进展的其他材料。可提供研制成果实物、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学生的收获与体会、导师指导工作体会等材料以及项目指导记录副本等。

4. 关于项目信息变更。原则上,不允许对项目信息进行变更,对于确有必要发生信息变更的项目,需向教务处单独递交申请。项目负责人需撰写变更申请,指导教师、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部院系盖章认定后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变更方有效。其中对于项目组成员,变更后项目成员总人数不得多于变更前项目成员总人数;对于退出项目的学生,学校将不承认其科研经历,且不可以再申请参加大学生科研项目。

二、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 2013年12月9日—12月31日:项目组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撰写项目进展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后,于12月31日17:00前将中期检查纸质版交到后主楼1616,电子版发送至xuxing@bnu.edu.cn

2. 2014年1月4日—1月10日
:各部院系整理各项目组中期检查材料,在项目进展中期报告上填写部院系评审意见,于1月10日17:00前,将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三、部院系提交材料

各部院系请于1月10日17:00前,将各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项目进展中期报告纸质版原件一份及电子版;

(2)项目中期学术报告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3)反映项目进展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路瑶 办公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bnukeyan@126.com

联系人:冉莉楠 办公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附件1: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中期进展报告(空表);

附件2: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学术报告文档排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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